职级不高但岗位关键 监督须得“盯紧一点”
曾任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信大队系统管理员、代理副大队长的姚克锋对违章记录免分免罚,6年受贿超千万;北京市东城区某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原出纳员王雪一年侵吞、骗取公款720余万元;江苏省扬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原主任张某,只是股级干部(职级为科员),却5年受贿多达111次……近年来,一些职级不高但岗位关键人员的涉腐案例不时见诸媒体,引发关注。
涉案人员中,交警、会计(出纳)、招标人员等看似级别不高,有的只是科员、科级干部,但却身处关键岗位,掌握着不小的权力。比如,姚克锋,是单位技术骨干,参与了公安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对平台的各项权限和操作流程了如指掌。同时,他身为该系统在长沙市的最高权限人,知晓并可随意修改各级窗口工作人员的登录密码。以其职务便利,如果缺少监督监管,对请托人的电子违章记录擅自免分、免罚或修改记录,可谓“轻而易举”。王雪经手单位财务,和大量资金打交道,同时自己又不和会计在一起办公,没有互相监督,复审复核也层层失守,为其侵吞公款大开“方便之门”。权力集中而又监督失守,相关人员倘若信念不坚、自律不严,极易身陷腐败。
此外,基层一些岗位的党员干部从事着财务管理、物资分配、工程招标、项目审批等具体而直接的工作,同被管理服务对象打交道多,容易被“围猎”。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发改局价费科原工作人员郎筱鲁,参与办理房地产开发商在楼盘销售前的价格备案工作,这让他成为被“围猎”的重点对象。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车桥镇乡镇企业服务站原站长陆道军,其一项职责是对辖区内企业排污情况进行督查,很多企业老板都想从他那求得“关照”。
剖析这些案例的发生,无论是自身滥用权力还是被“围猎”,有涉案人员纪法意识淡漠,以及自认为自己职位低,贪一点、收一点没人管的侥幸心理作祟,但更关键的还是,对其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出现了漏洞。要么权力运行制度不完善,权力配置不科学,过于集中在某个岗位;要么制度执行流于形式,日常监督不到位,这些都为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留下了隐患。
反腐败不仅要盯住身居高位的领导干部,也得对职级不高的公职人员盯紧一点,别让他们处于监督盲区、钻了空子。特别是对于基层正风反腐来说,更要抓住关键岗位的重点人员,聚焦权力运行链条中的关键环节开展监督。哪个地方、哪个岗位、哪个环节权力密集、资金富集,就有可能是腐败高风险点,应该更加留意、重点关注,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以严密到位的监督管住关键岗位人员的“任性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