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会场场景
为规范工作行为,促进依法办学,提高行政效能,防止行政过错行为的发生,学院于2010年11月23日下发了《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了贯彻落实本《办法》,12月6日下午在五山校区办公楼9楼学术报告厅召开了对本《办法》的解读工作会议。会议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处处长张小红主持,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白平出席了会议,参会人员包括职能部门全体人员,系部中层干部,教学、行政秘书和辅导员等共200多人。
图:白平副书记作重要讲话
白副书记首先代表学院领导班子作了重要讲话。他结合当前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形势,指出要改革高等教育管理方式,建设现代大学制度,阐述了制定本《办法》的背景和政策依据、制定实施本《办法》的重要意义,强调了贯彻落实本《办法》的具体要求,指出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在贯彻执行本《办法》过程中,要深刻领会本《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放下思想顾虑,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要做到相互支持、理解,从规范操作,促进发展的角度出发来共建和谐社会。同时,白副书记希望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实践“零容忍”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理念,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严格执行本《办法》,狠抓落实,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管理,科学管理,提高学院整体管理水平,促进学院政风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推动学院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张小红处长从本《办法》适用对象范围、行政过错概念、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内容、行政过错责任的划分种类、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方式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程序等六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强调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决定和任务中、决策、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中、收费和经费使用过程、工程、货物(含教材、图书)采购、资产折旧报废处理、服务项目招标活动和项目管理过程、招生考试、人事招聘、职称评聘工作等方面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执行,避免行政过错的发生,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和行政办事效能。
(监察审计处:廖碧辉/文,党委组织宣传部/图)